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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中介渠道管理制度培训(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

      2023-05-01 14:44:09发布,长期有效,82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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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提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根据**保监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所有保险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且要达到规定的学时。

    3、第三十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设定3年过渡期,即从2005年5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日止。

    4、第二十五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一项重要条件。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自取得资格证书后3年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5、第九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第十条 岗前培训的课程设置由培训机构负责并报告保险监管机构。

    6、第十六条 委托代理培训是指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受其委托的保险代理机构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的专业培训。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培训

    1、培训费用问题**法律的确规定培训禁止收取费用,但这120块是职业考试认证的费用,也算是正常收费。证件认证培训合格后会颁发一个职业保险代理人全国通用的证件,对以后求知很有好处。

    2、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保险公司应当对受其委托的保险代理机构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的专业培训。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保险行业协会在满足保险监管机构规定培训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参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培训。

    3、打开百度网页,输入本地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网,单击百度一下。找到继续教育网网址,单击一下。进入到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页面,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单击登录。

    4、第九条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第十条 岗前培训的课程设置由培训机构负责并报告保险监管机构。

    保险中介监管规定

    1、保险中介监管规定:秉持“机构持牌、人员执证”的原则。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3、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4、根据《保险法》第118条定义: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5、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适用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险经纪人的注册和执业资格要求。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和行为规范。保险经纪人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险经纪人的信息披露和客户保护措施。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机构管理

    1、合法经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代理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2、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范保险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4、《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5、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6、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保监会报送有关上年度本机构保证金管理情况的专门报告。第二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动用保证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减少的;(二)依照本规定进入清算程序的。

    保险中介渠道管理制度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年4月10日,为推进保险中介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经营,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要求。

    3、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包括直接保险经纪和再保险经纪。直接保险经纪是指保险经纪公司与投保人签订委托合同,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中介费用的经纪行为。

    4、(五)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八) 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保险合规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员工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市场惯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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